东吴文学奖是由中国作协中华文学基金会、中共苏州市吴中区委宣传部联合设立的文学奖项,每三年一届。现将首届东吴文学奖参评作品征集事宜公告如下:
一、评奖宗旨
首届东吴文学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精神为指导,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评奖的导向性、公正性、权威性,通过奖励具有突出创作成绩的优秀作家和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的优秀作品,进一步推动吴中区和全国文学事业繁荣发展。
二、评奖年限和奖项设置
1、首届东吴文学奖参评作品须于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在国家正式报纸、刊物、出版社公开完整发表或出版,报刊发表作品以发表时间为准,出版物以版权页上的出版时间为准。
2、首届东吴文学奖设大奖和作品奖。
大奖授予评奖规定期限内创作成绩突出、最具影响力的作者。
作品奖授予评奖期限内以下各类文体创作的优秀作品。作品奖共八类,其中:
第一类:长篇小说奖,13万字以上;
第二类:中篇小说奖,2.5万字以上、13万字以下,以单篇参评;
第三类:短篇小说奖,以短篇小说集(含微型小说集)参评;
第四类:散文奖,以散文集(含杂文集、随笔集)参评;
第五类:诗歌奖,以诗集参评,不含旧体诗词;
第六类:报告文学奖,含纪实文学、传记文学,以成书形式参评;
第七类:儿童文学奖,长篇小说、中篇小说以单篇参评,其余以作品集参评;
第八类:文学评论奖,以单篇、著作、评论集参评,文学史、文艺理论作品不参评。
大奖评选1名获奖者;作品奖每一单项奖评选1名获奖者。
以上评选不接受单位集体编著作品的申报,不接受多人合集、个人多体裁合集的申报。
三、参评标准
1、大奖。参评大奖的作者,应在全国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于评奖规定期限内发表多部(篇)在全国产生较好影响的优秀作品。具体标准可参照作品奖标准。
2、作品奖。参评作品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表现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历史文化和中国梦主题。
参评作品应体现共识下的江南地域特色。既可以书写江南的历史,也可以描绘江南的当下;既可以呈现江南的农村,也可以反映江南的城市;既可以体现江南的世间风情,也可以表现江南的文化气质,尤其是反映吴地文化的传承、弘扬与发展。
参评作品应具有较高的艺术造诣,内容积极向上,富于创新精神,并为群众喜闻乐见,有广泛的社会影响。
文学评论参评作品须以当代江南作家作品及当代江南文学现象为研究或评论对象,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坚持马克思主义文艺批评标准,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和独到的见解。
3、参评作品须原创作品,无署名权等版权纠纷,参评期间不涉及法律纠纷。
4、对获奖的作者在申报和评审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以及其他重大问题的,取消其获奖资格,追回已颁发的证书和奖金,并在媒体予以通报。
四、获奖奖励
获奖者均可获得获奖证书及奖金。东吴文学奖大奖得主奖励30万元(税前)。作品奖除长篇小说奖奖金为每部10万元(税前)外,其余奖项每部均为5万元(税前)。
五、征集办法
评选采用推荐和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东吴文学奖参评各奖次可以由作者自荐,也可以由报刊社或出版社推荐。评奖办公室同时组织提名委员会推荐参评作家、作品。
规定年限内每位作者限申报一项一部。各单位推荐的作品,每个奖项不得超过五部。
六、征集程序及时间
1、请到指定网址下载并按要求填写《首届东吴文学奖申报表》(具体要求见表格),并根据表格提示签名或加盖公章。下载网址:www.wl.szwz.gov.cn;www.chinawriter.com.cn
(《首届东吴文学奖申报表》须同时填写纸质版和电子版。)
2、以单篇形式参评的作品,须提供作品原刊(报)1份及复印件7份;以成书形式参评的作品,须提供样书8本。所有推荐(自荐)作品均须同时提供完整的Word格式电子文本。
3、纸质版《首届东吴文学奖申报表》(一式两份)和作品样刊、样报、样书及复印件等以快递方式寄送东吴文学奖评奖办公室。请在快件外部标明参评作品的类别,如“中篇小说”“短篇小说”等。勿用包裹方式邮寄。电子版《首届东吴文学奖申报表》和作品电子文本,请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框内须标明参评作品的类别。
4、参评作品推荐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以快递寄出时间为准。
七、评奖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苏州市太湖东路288号苏州市吴中区文联
邮政编码:215128
联系电话:0512-65637226
联 系 人:钮春辉
电子邮箱:szwzdwwxj@163.com
东吴文学奖评奖办公室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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